危房鉴定的检测依据
1.《危险房屋标准》(JGJ 125-2016)
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3.《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17)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建筑变形量测规范》(JGJ 8-2016)
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程序及评级标准
⒈程序
本次危房鉴定程序如下:
⑴建筑物现状调查、勘测,包括结构平、立面布置、相关构造以及使用功能等。
⑵地基危险性。
⑶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
①基础检测
②结构侧向位移量测;
③裂缝及变形检测。
⑷对调查、查勘、检测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性等级。
⒉评级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房屋标准》(JGJ 125-2016)规定,房屋基础及楼层危险性,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u级:无危险点;
Bu级:有危险点;
Cu级:局部危险;
Du级:整体危险。
本公司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总师室、福州市检测站、泉州市检测站、龙岩市检测站、南平市检测站、宁德市检测站、三明市检测站、漳州市检测站。公司拥有各类检测仪器设备,实力雄厚的检测实验室。经过多年的发展己形成检测种类比较齐全,检测手段比较的综合性检测机构。
我公司始终遵循“科学、公正、廉洁、”是我们严格遵循的质量方针,“为委托方提供的检测服务的同时也不放弃社会责任”,是我们一贯倡导的价值观。我们愿在行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下,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持续改进检测服务质量,为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危房鉴定的收集信息资料
现场检测工作内容:
工程概况的调查与现场踏勘,内容包括: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墙体材料与砌筑方法、楼屋盖形式,工程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现场调查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工程名称、委托单位名称、坐落地址、开竣工及投入使用日期、房屋用途、使用现状、结构受荷、周围环境等。 检测与必须明确房屋的原因。
委托单位应向受委托单位提供以下文件:检测委托书,地质勘察报告,结构设计图纸或竣工图,结构维修、加固、改造记录、原材料检验结构、施工资料,并保证以上文件的有效性与真实性。
委托方应积极配合检测单位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与现场必要的方便和条件,以便真实反映建筑物既有状况。
完成检测与后,检测单位出具检测与报告。检测报告要求有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章。报告内容应明确检测方法与受检部位及检测数据,结果必须明确、具体,并应根据不同的结构状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如观察使用、整改后使用、定期检查、继续观测等。对于要部分拆除或全部拆除的应有具体建议。
我公司是依托国内大型检测公司成立的建筑工程检测单位,拥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的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一级检测机构,具有钢结构专项检测资质、主体结构专项检测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等专项检测能力,拥有《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能对外出具公正、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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