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的建筑工程检测技术服务单位。我公司以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以的检测设备和熟练的检测技术为基础,真实客观地评价工程质量,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所出具的数据和报告具有第三方公正性和法律效力,可作为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和机关进行质量评定、仲裁、判决的法定依据。
我公司所有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均经过省级技术培训和考试考核,持证上岗,人员素质、技术水平都同行业。公司现有各类检测设备120多台(套),并经过国家、省、市各级计量部门部门检定和校准,实验室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多年以来,公司每年不断投入,使检测仪器设备不新,设施环境不断改善,现在检测数据采集、处理均实现微机化管理。
我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现有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属立法人公司。本公司人员、设备、设施和环境等要素统一于一个管理体系,有立财务和立核算,能够立承担法律责任,能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与检验活动,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话动。
我公司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本公司为客户和其他有关机构提供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检验、评价与等服务。服务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厂房安全可靠性、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检验、与评价等具体项目以取得的资质认定/认可范围为准,详见资质认定通过项目表和获得的认可范围。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学为依据,以质量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的思想,稳定发展,锐意改革,充分发挥质检机构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做贡献。我公司以诚信服务为宗旨,以“科学、公正、准确、”为质量方针,坚持创新发展,将在建筑业内不断开拓进取,与广大客户、合作伙伴和社会各界同仁携手共赢!
公正性承诺
公司是从事建筑材料、建筑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的机构,为了保证本公司检验检测活动的公正性,特作如下承诺声明:
(1)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符合IS0/IECl7025: 2005 《检测与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适用要求》及应用说明、IS0/IEC17020: 2012《合格评定一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运作要求》及应用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令2005第141号)、《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06)和相关的应用说明、《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I01:2015)及其相关应用说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公司对所有客户不抱任何成见和偏见,与客户不起利益冲突,并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质量的检验检测服务。
(3)本公司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不受任何行政的、经济的和其他方面的干预。
(4)本公司所有从事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得与检验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 不得参与和样品或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工作的立性和数据、结果的诚信性。本公司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5)本公司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肃自觉地商业贿赂;为客户保守技术秘密、所有权;严守客户所提供的有保密要求的资料、样品及检验检测的数据和结果的机密;不得为任何其他单位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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