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质量标准,全体人员严格遵照《质量手册》的要求开展工作;建立严密的检测工作程序,检测工作各个环节相互制约,保证检查、校核和审核的立性,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 不受任何干预、干扰,不受经济和其它利益的影响,对所有客户的检测,不论项目大小,均提供公正、科学、的服务;对客户提供的机密信息和资料及检测数据、结果(包括送检设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保密,非授权人不得接触与己无关的机密信息、技术资料和送检设备。

危房检测流程: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文书。
危房鉴定结果处理建议: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经属危险房屋的,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文书上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危房鉴定的检测依据
1.《危险房屋标准》(JGJ 125-2016)
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3.《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17)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建筑变形量测规范》(JGJ 8-2016)
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程序及评级标准
⒈程序
本次危房鉴定程序如下:
⑴建筑物现状调查、勘测,包括结构平、立面布置、相关构造以及使用功能等。
⑵地基危险性。
⑶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
①基础检测
②结构侧向位移量测;
③裂缝及变形检测。
⑷对调查、查勘、检测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性等级。
⒉评级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房屋标准》(JGJ 125-2016)规定,房屋基础及楼层危险性,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u级:无危险点;
Bu级:有危险点;
Cu级:局部危险;
Du级:整体危险。

我公司的硬件环境、档案材料、技术能力等均通过了评估考察。过听取汇报、考察试验室、查阅原始资料、检验报告和各类资料档案、现场提问、现场考核试验等方式,对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进行了综合性检查。经过一系列检查评审,组一致认为检测中心已经建立起了与其承担的试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并且基本运行有效,具备了综合甲级等级要求的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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